取得技师资格证可获12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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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2009-8-13 作者:晶报 阅读:1878次 文章出处:深圳市劳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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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凡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来深建设者,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最高1200元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培训补贴平均调高50%
为加强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印发了《深圳市来深建设者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办法》。 据介绍,我市自2006年开始对农民工技能培训发放政府补贴,之所以今年首度将补贴标准调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是考虑到培训所需费用相对于农民工来说还是负担比较重,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鼓励更多的农民工通过培训成长为技能人才,经测算,大幅提高后,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成本的一半可由政府补贴,这将大大降低农民工参加培训的负担。据悉,此次培训补贴平均调高约50%。 持技师资格证可补1200元 《办法》规定,凡非深圳市常住户籍,在本市就业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卡,且于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参加了符合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来深建设者,均可申请培训补贴。深圳企业具备以下条件,并组织本企业的来深建设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或单项能力证书的,也可申请补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依照员工技能培训方案组织培训;2008年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劳动保障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技能培训的成本及层次,享受不同的补贴标准。来深建设者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如下:获培训合格证的,补贴100元;获专项职业能力证的,补贴200元;获职业资格证的,按级别分类补贴:初级450元、中级600元、高级750元、技师以上1200元。来深建设者技能鉴定补贴标准为:属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特殊工种的,按省物价部门制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给予100%补贴;特殊工种之外的普通工种,按省物价部门制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给予50%补贴。 增加困难企业补贴标准 为帮助企业度过金融危机,今年的补贴政策增加了对困难企业的补贴。按规定,深圳企业招用汶川地震重灾区员工的,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1400元。经政府部门认定为困难企业,2009年度内培训本企业员工并符合补贴规定的,按最高每人450元标准进行补贴。而一般企业按规定对本企业来深建设者进行培训并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其补贴标准为培训合格证每人补贴100元、专项职业能力证每人补贴200元。 来深建设者技能 培训补贴标准 获培训合格证的: 补贴100元 获专项职业能力证的: 补贴200元 获职业资格证的: 初级450元 中级600元 高级750元 技师以上1200元 来深建设者技能 鉴定补贴标准 属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特殊工种 按省物价部门制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给予100%补贴 特殊工种之外的普通工种
按省物价部门制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给予50%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