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申报
考生持申报材料到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或报名点报考。
申报材料包括:
1、《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证明;
4、学历证;
5、要求申报高一级资格鉴定的考生须提供已考取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
6、本人大一寸黑白近照3张;
7、申报技师资格鉴定的报考者,须提供所在单位对本人的表现和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
二、集体申报
集体申报单位到省鉴定中心(考务科)或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申报材料包括:
1、《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集体申报表》;
2、考生报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报名数据库。
资格申报有何规定?
由于职业不同,工作要求不同,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也不相同。考生要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确定申报的级别。各等级的申报条件一般为:
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
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是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
参加高级鉴定人员必须是取得中能职业资格证书7年以上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能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
参加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8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有传授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
参加高能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任技师五年以上,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体会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专业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而且具有培养高级工和组织带领技师进行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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