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有各市、县劳动部门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的对外劳务或出国定居人员,凭《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向户口所在地地级市以上劳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出国劳务人员换证登记表》;各市劳动部门在换证登记表上加意见并盖章;换证人带齐如下资料到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换证:
①出国劳务人员换证呈批表;
②原《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
③本人身份证;
④本人免冠大一寸黑白近照一张;
⑤2001年11月之后参加鉴定的人员,必须参加统考,且带有三个考评员签名的试卷原件。
注意事项:99年10月1日后没有使用国家或省题库组织鉴定而获得证书的人员一律不能换证。
二、持省劳动保障厅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需换证的对外劳务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带国外邀请函、身份证原件、《职业资格证书》、大一寸黑白近照一张,到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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